三亞市天涯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及三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結合我區實際,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三亞市天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政府信息的范圍,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反映本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事項,以及三亞市人民政府、三亞市天涯區人民政府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5.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6.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7.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8.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9.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0.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1.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2.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3.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4.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5.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方式
1.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天涯區人民政府板塊(http://www.wallpaperbase.org/tyqsite/zfxxgk/xxgk_index.shtml)
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天涯區人民政府板塊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眾可隨時檢索、查閱。具體方法:
(1)目錄導航:將公開的政府信息劃分為13個類別。點擊其中一個,可顯示相關信息列表;點擊列表中的條目名稱,可顯示該信息的詳細內容。
(2)搜索:設有標題、發文字號、發文機關三種搜索條件,可選擇其中一個或多個條件進行檢索。如:選擇發文機關為“三亞市天涯區人民政府”,即可搜索到三亞市天涯區人民政府公開的全部文件;選擇標題、發文字號等多個條件,可搜索到滿足上述條件的文件。
2.其他方式
通過新聞發言人、政務微博微信、廣播電視、報刊等形式發布政府信息,或通過三亞市圖書館、市檔案館、市政務服務中心查閱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將在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上述主動公開范圍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根據《條例》規定精神,本機關依申請提供的信息,一般是現有的,不需要進行匯總、加工或重新制作的信息。
(一)受理機關
三亞市天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受理區政府和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辦公地址:三亞市鳳凰路319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電話:0898-88911336
傳真:88911200
郵政編碼:572023
網址:http://www.wallpaperbase.org/tyqsite/zfxxgk/xxgk_index.shtml
(二)申請方式
1.網絡申請
申請人登錄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天涯區人民政府板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天涯區人民政府——選擇“我要申請”——填寫相關材料——提交申請。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從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天涯區人民政府板塊下載《申請表》或向本機關領取《申請表》,填寫后向本機關郵寄、傳真或送交。
3.口頭申請
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機關代為填寫《申請表》。
(三)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表》后,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書面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按照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者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有關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9.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內。
三、監督方式和救濟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