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阿東同志辭去三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決定
(2020年4月29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阿東同志的請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三亞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阿東同志辭去三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報三亞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